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是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,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行使管理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职能,直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,机构级别为正处级。根据工作需要,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。
招聘程序:分为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和体检四个阶段。
用工形式:中心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,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。聘用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公司地址: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-3层 查看上班路线